◇宣戰條件 1.
3.宣戰方必須付得起戰爭代價才可宣戰:
◇拒戰 2.宣戰洞府宣戰時扣除1,000,000神幣 3.可向多個洞府宣戰或被宣戰(戰爭成立後,清除接戰洞府其他戰爭狀況。) 4.強迫接戰:若接戰洞府拒戰,邀戰洞府可取回保證金。 5.拒戰計算:每日10點檢查超過12個小時的宣戰紀錄,若被宣戰洞府無回應不論多少洞府宣戰,一天都僅視為拒戰一次。 6.開戰時間照現實時間計算,由系統安排時段及伺服器,最快為接戰次兩日的晚上, |
◇同盟
1.限洞主使用。
2.戰爭宣戰成立後,與交戰雙方都有同盟的洞府會自動切斷彼此的同盟關係。
3.同盟以五個為限,戰爭結算以同盟總戰績為準。
◇接戰
1.限洞主使用,於一天內回應。
2.接戰後由系統排程。每天有一場優先預留給有蓋好封神台的洞府戰爭(插隊的功能),若今日無人對有封神台的洞府宣戰,才將此名額釋出給根據地的戰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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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戰爭時間1小時40分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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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▲大戰開打,處處現殺機!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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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▲小道僮--離開根據地NPC | ▲死門神將--進入戰場NPC | ||
6.戰場每15分鐘,每層出現25群怪物,每群攜帶一顆寶石(不可交易)。
雙方搶奪怪物身上寶石,亦可互相爭奪敵對洞府的寶石。搶到寶石的隊伍/個人名字前有小符號表示。
7.進入戰場後,PK自動打開不可關閉。封神台戰場裡對友盟玩家下PK指令無效。
PK遇敵方式跟追逐怪物一樣,而非點PK隔空點人的方式。
8.所有人皆可入場。為防止戰場中利用回合制漏洞,利用互P防禦的方式拖滿戰爭時間:
(1)同方(進攻和防守)不能互相攻擊。
(2)中立方只能觀戰、運輸物資等,但不能戰鬥(怪物和玩家皆不可)。
| 9.死亡或戰爭結束為正常的離開戰場方式,不可在戰場中離線,斷線為不正常的離開戰場方式: (1)戰爭死亡後,玩家傳回根據地,PK自動關閉。 **被怪物打死:若全滅,則從戰場中隨機挑選寶石得主,否則戰鬥結束後分給存活隊友。 **被敵方打死:從敵方隊伍挑選寶石得主。 (2)斷線時寶石消失,所得點數消失、分數不予計算,也不可再搶奪,結算時與戰績合併。 10.在戰場內斷線,重新進入遊戲時,進入遊戲點為該洞府在大地圖上的傳送點(小道僮)附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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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▲團結打怪搶寶石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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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寶石數量多寡,換算總分,多者勝利。
2.防守同盟勝利:
保有封神台,得到攻方押金為獎金(扣除10%手續費)。因戰爭損毀造成封神台進度下降5%。
戰爭結束後2天內為休戰期,不得宣戰。
3.進攻同盟勝利:
(1) 守方的戰損為:
**有完成封神台:喪失封神台名額。
**完成度下降30%。
(2)攻方的戰利品為:
**進度獎勵:守方封神台完成度的10%加成到自己的封神台。
**若攻破完成封神台,攻方接近完成(在掠奪的差值內),則有優先取得完成封神台的資格。
**若攻擊一般封神台,而封神台名額已滿(5座),則沒有進度獎勵。
4.雙方平手時:
(1)攻擊洞府損失為軍費。
(2)防守洞府損失為封神台進度下降5%。
5.戰爭結束後,若封神台進度降至0%以下,則沒收根據地。戰勝方若沒有根據地,有優先權購買。
6.戰爭若戰敗,導致根據地必須被回收,在戰後2小時內,攻打的宣戰洞府可開該洞倉掠奪,原洞府無法再開倉。2小時後根據地消滅。
7.封神台完成後,若戰爭防守成功,但完成度降至85%以下時,將失去轉生功能,但該洞府仍保有封神台名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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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請注意:本資料內容為基礎設定,所有數據、金額數量以遊戲實際開放時為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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